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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到桂林物流:货主不给运费,卡友一气之下拉走货物,这样违法吗?

发布者:利贞物流 发布日期:2020-11-17
90%的卡友都会遇到运费拖欠的问题。那么,不给钱我就把货拉回去,这个气头上的做法到底违不违法呢?在现实生活中,有卡友要不到运费又会怎么处置。
 
拖欠运费成惯例
 
说到这里,许多老司机都会觉得,在二十一世纪的运输业中,拖欠运费是常事,毕竟不是每个长期合作的货主都会按趟结算的。
 
既然要长期合作那么必然有月结、季度结甚至是年结,为这个货主服务也得考虑到他的资金链,一年到头的运费也有几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
 
就好像长期与搅拌站合作的散装水泥罐车一样,经常都是拉个一两百车过去再结运费,有些甚至是年底等搅拌站的工程款结到了才一起算,反而一直催要运费的车子却拉不到货,因为现在的货主不太喜欢一直讨运费的人,做生意也是相互理解。
 
就这样下来,一环紧扣一环,货主欠车子运费,买家欠货主货款,货主时不时拖一下厂子的货款,大家都为了生活在努力拼搏,只要是到年底能够如约结算的货主,都是能够信任的生意伙伴,而最容易被拖欠运费的却是那些“一车半车”的货,不是长期合作的伙伴。
 
要么是熟人介绍、要么是网上定的货等等,第一次给这个人拉,这个人也是一直换着不同的车子拉,这样下来按照市场上车子的保有量,货主一整个月下来可以换着不同的车子拉货,而且也欠着不同驾驶员的运费,这些驾驶员也陷入讨要运费的漫漫长路中。
 
硬气卡友,爱卸不卸
 
有些货主在找车时会遇到本地的车子,那么想要拖欠运费就会遭到拒绝,许多车主在卸货前会要求验货结运费,防止的就是卸完货之后拖欠运费不给的情况,当然这个要看货物的种类来定,有些货物在卸车之前无法确定数量,这就有些尴尬了。
 
也有些卡友是第一车被货主拖欠了运费,时间久了要不到,到了第二车的时候就再拉一车过来,许多人都会觉得这是不信邪?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有经验的卡友就能够看出意图,拉了第二车货过去必须在卸货前要求把运费结清,否则就把这车货拉走,这样做法就有可能把第一车的运费也一起结算了。
 
有时候不关运费的事情,卡车司机被货主要求跟搬运工一起卸货,这时候如果拒绝的话,货主也有可能以此为借口来扣运费,这时候也有不少卡友会拒绝,甚至吵起来之后会一时冲动把货拉走,后面就等着货主来求货,凭实力拉的货为什么要妥协?
 
挣得只是拉货的钱,并不是卸货的搬运费,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只有一些本地的战斗民族以及少数的硬气卡友会这样做,就是不惯着他们。
 
把货拉走违法吗
 
这个就得查询一下相关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对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除外。
 
所以无论是在网络货运平台订货还是平时私底下达成的运输协议、合同,在合同中必须要展现出人物,例如:发货方、承运人、收货人,一般正常情况下,都是约定送货到地方之后付运费,从装完货出厂开始算到目的地卸货,就算完成了这次的任务。
 
只要货物正常无损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以找合同约定的一方要运费,有些是发货方结算,有些是收货人结算。
 
同时根据运输合同法中规定,我们承运方有权利主张向托运人或者收货方支付运费后再行卸货,在没有收到本次运输的费用之前,货在车子上是合法的,卡车司机有权利滞留货物;如果托运方或者收货方拒不支付运费,承运方就可以将车子上的货物滞留或者仓储。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运输合同法(提存货物)在滞留、仓储期间所产生的压车费用以及仓储费用也需要托运方来承担,在约定的期限内,如果双方依旧拒不支付运费和提取仓储的货物,那么承运方就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提存货物依法拍卖来抵扣本次运输的所有费用。
 
法律很完善,现实很果敢
 
这时就有卡友会提出质问了,平常约定拉货的很少会签订运输合同这一说,本来运输任务就紧了,而且这么多年跑运输下来也没有这样的习惯,基本上就是接了电话约定好吨数、运费、装卸货地点,之后就发车过去装货,哪里有那么多的心眼。
 
最多第一次拉的货主就打电话的时候录音,以此来作为这趟货物的证据,这样的做法就比较精明了,有凭有据就算打起官司来也不畏惧。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来说明:在2020年10月18日13时许,一位卡友经其他朋友的介绍与货主达成口头协议,约定300公里运费1200元,货物总吨数33.5吨,货物拉到卸货就签单付款。
 
等到了卡友去到厂里装完货过了磅,才发现这车打包木板皮,超了接近1吨,这就是平时经常出现的“超吨“现象,这时候驾驶员与货主再次沟通,要求增加一吨货物的运费,货主也在口头上答应了加80块钱,货物总运费1280元。
 
隔天货物到达卸货地点厂家之后,驾驶员电话联系收货人到场验货、收货,但是收货人以时间太早为理由,现在没时间过来,要厂里的叉车先行卸货,这时候驾驶员要求得先验货、结清运费才能卸货,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收货人允诺驾驶员发银行卡号、名字过去,现在就安排财务打款,这句话驾驶员也录了音。
 
这时候问题来了,卡友在厂里等货的时候就联系了下一车回程的货,赶时间的情况下就先把货卸了,签完单之后就走人了,左等右等也等不到运费打过来,等再次打电话回去给收货人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这时候凭借着口头协议还有电话的这几段录音,驾驶员连基本的合同都没有,就算是起诉去讨要运费也是一件麻烦事,要知道卡车司机跑车对于时间很敏感的,有去打官司的闲工夫不如多拉几趟货,很多人都会抱着花钱买教训的心态,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更加谨慎一些。
 
所以现实中大多数人都不会因为一千来块钱的运费去动用法律途径,这也是那些不良收货方抓住卡车司机这一心理来“犯罪”,贪图一时的小便宜将卡友们的血汗钱占为己有,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少没卸货就给运费的货主,这只是少数。
 
所以必须要合法的在没卸货之前要求结运费,还得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运输合同,并约定哪一方结算运费,在法律条款的允许下,不给运费就把货拉走仓储,这是合法的,就算打官司也不用畏惧。
 
注:切勿鲁莽的拉走(扣留)货主的货物,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拒绝支付运费与有相对应运输合同来作为合法证据的前提下,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货主反过头来起诉的话,那么擅自拉走货物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小编有话说
 
所以在这里建议常年在外跑车的卡车司机们,平常有空闲时间多学习一下运输相关的合同法律,这对于自己讨要运费、维权有很大的帮助,平常保留证据在关键的时候也能发挥作用。
 
虽然大家不会因为几百几千的运费去打官司,这样既浪费时间也浪费人力物力,但是如果大家默认了这种做法,那么无良的人将会越来越猖狂,恶意拖欠运费的情况会更加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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